读者杨女士向四川手机报反映,自己在峨眉山游玩时,遭4条流浪狗追赶,奔跑躲避时摔成十级伤残。因无人担责,杨女士将景区告上法庭。流浪狗随处可见,一旦被其所伤,究竟找谁维权?
>>游客被流浪狗吓到摔伤,景区成被告
去年12月2日深夜,成都市民杨女士和闺蜜彭女士到峨眉山金顶赏月,刚出酒店没多远,就遇到了流浪狗。酒店监控视频显示,一条黑色大狗突然从绿化带冲出,杨女士受到惊吓后从阶梯滚下。彭女士回忆,当时自己也差点摔倒,除了监控拍到的黑狗,后面还有三条大狗。
杨女士就医后,被诊断为肩胛骨粉碎性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找不到狗主人,杨女士将景区管理方告上了法庭。
>>律师:景区应承担部分责任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认为,游客若主动逗引动物而受伤,则游客自行担责;若没有,则由景区承担一定责任,因为景区有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四川度每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欣同样认为景区负有责任,但流浪狗等动物不属于景区基础设施,景区一般只需承担两到四成的次要责任。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笛则认为,开放式景区对流浪狗的管理存在难度,游客要求景区赔偿,有些苛刻,维权难度很大。
>>这些场景下被流浪狗咬伤该找谁?
1、公园:与景区类似,管理方承担少量责任。
2、街道:找不到狗主人,受害者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3、小区:物管有安保义务,若长期放任小区内的流浪狗不管,则承担主要责任。
4、室内场所:超市、商场、餐馆等一般禁止宠物入内,若有流浪狗闯入伤人,管理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5、市民长期喂养流浪狗,即便没有带回家,狗伤人后喂养者也要担责。
去年,北京、重庆两名长期喂养流浪狗的市民,被法院判决对流浪狗伤人事件进行赔偿。法院判决认为,长期喂养即使不带回家,也构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
你觉得流浪狗该如何管理?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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