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东兴区委交叉巡察组向太安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交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太安乡全体职工和村(社区)干部参加反馈会议。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太安乡党委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巡察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政治建设,传达上级文件和执行上级督察整改不力,民主集中制、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二是思想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和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宽、松、软”,干部提拔、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弱化,党建工作开展不力;四是作风建设,存在形式主义作风和“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五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财务、项目监管不到位,村务公开不规范;六是脱贫攻坚,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没发挥最大效益。
巡察组提出六点意见建议:一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要强化主业意识,规范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三要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四要严明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五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六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2个月内向区委巡察组报告。
东兴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太安乡党委提出了整改要求:提高认识,照单全收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清单制+责任制”落实巡察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整改长效化。
太安乡党委表示,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细化举措,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做到提高认识,扎实整改;立行立改,逐一解决;抓好结合,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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