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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房管局局长杨长久拒不纠正违规行为,新官不理旧账,南充市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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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4368号“明宇·帝壹家”小区业主,201610月小区业主查实:南充市房管局副局长陈坤德(已退休)早在20097月就将“明宇·帝壹家”小区物管用房(916平米、黄金地段)产权违法违规变更给了开发商丰泰(四川·南充)房产公司(丰泰房产隶属于明宇集团)。
    201610---20185月,“明宇·帝壹家”小区业主将此事逐级举报到市纪委、省纪委、中纪委巡视组,反馈结果都明确要求市房管局处理此事。南充市房管局局长杨长久,明知变更产权违法违规,但新官不理旧账,不敢得罪开发商,拒不纠正违规行为,所以近两年的信访举报无果。
     2018510日的市长接待日,业主报着最后的期望再将此事当面举报给副市长。随后,南充市市政府责成市房管局处理此事,但直到20189月,南充市房管局局长杨长久(杨长久也是该小区业主,房屋面积172平米)不仅不纠错,反而安排下属范锡兵为违法变更产权找理由、找借口。范锡兵多次忽悠业主去起诉(但单个业主不具备诉讼资格)!如果任何乱作为都要起诉才纠正,那就是时代的悲哀!更是在给总书记新时代抹黑!南充市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具体事实如下
    1、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四段368“明宇·帝壹家”小区始建于2004年,20061月小区一期建成并交付业主,2006623日开发商依据相关法规(200469日施行的《南充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申请将一期12层确定为“物管用房”,200671日南充市房管局颁发物管用房产权证书“南房权证南监字第00212399”。确认一期12层为全体业主所有的“物管用房”。
    2、三年后,即2009626日,本小区开发商“丰泰房产”向南充市房管局递交一份《申请》,申请办理一期12“待售征”。2009629日市房管局副局长陈坤德竟胆大妄为、违法违规审批,在小区全体业主毫不知情、且没有同意的情况下,陈坤德就在开发商的《申请》上签下了“同意”二字。由此,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管用房”时隔三年却变成了开发商所有的“待售房”。
(注:一期1幢在规划图中为A-1幢、又称为“会所”)
    32009629日, 本小区开发商“丰泰房产”又向南充市房管局递交了一份《关于确定物管用房的申请》,该申请的目的是“置换”物管用房的位置。南充市房管局物管科于200971日签字同意“置换”,但该签字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
4200976日,南充市房管局登记科工作人员蒲洪冰受理变更登记,将一期12层的产权变更给了开发商“丰泰房产”。至此,属于全小区业主共有的一期12层物管用房产权被违法变更给开发商。
    5201610月后业主才查明:一期12层的产权在09年就非法变更给了开发商“丰泰房产公司”;所谓“置换”后的“物管用房”产权也在开发商“丰泰房产公司”名下。
各种证据表明:开发商于20066月将112层申请登记为“物管用房”,符合小区规划和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也是开发商的真实意思表示。只因该处房屋地理位置极好,短短几年升值数百倍,开发商便想出用廉价位置“置换”高价“物管房”,从而达到霸占112层获取巨额利益的目的!
全小区2715户业主合法共同拥有3年之久的112层“物管用房”的产权,在陈坤德的违法违规签字“同意下被转移给了开发商!让开发商霸占112层”梦想成真!给全小区业主造成近5000万的损失!
明宇·帝壹家”小区2715户业主走投无路,迫不得已在网络上曝光!期待南充市政府主动出击、维护政府良好形象!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南充市房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深挖保护伞!纠正行政乱作为,还2715业主等候九年的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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