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需要水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需要水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更加精准有效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需要水务人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畅通举报渠道。综合运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并开设监督举报专区。 开展专项督查。根据形势将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全面摸排线索、掌握情况。 做好深挖细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领域,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