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入室砍人被反打致死,法院判反打的二人防卫过当,属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0年和7年,然而家属认为此案和江苏“龙哥反杀案”一样,也应该是“正当防卫” 。
>>案发回放
61岁的王生娃,因年轻时与村民郭三祥存在纠葛,去年2月2日凌晨4点,潜入郭三祥家中对其头部连砍三斧,随后躲入院内。郭家女婿王铁柱、亲戚王玉成发现郭被砍伤后,在院内寻找行凶者,最后在碳堆里发现足迹,躲着的王生娃用木棒和双响炮攻击二人,最后反被二人打死。
>>法院:倒地后继续殴打属防卫过当
王铁柱、王玉成在自家院内制止王生娃的不法侵害,本属于正当防卫。但在防卫过程中,将王生娃击打倒地后并未放弃殴打,直到其不能动弹,最后造成死亡,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今年年初,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0年和7年。半年后,内蒙古高院认为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维持原判。
>>双方家属分歧大
1、被告家属:和龙哥反杀案一样
对方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捆二踢脚炮,点燃扔了出来,炸到王玉成,又用木棒砸过来,女婿王铁柱用胳膊架住木棒,才得以夺过木棒进行反击。家属认为这和昆山龙哥反杀案是有相似之处的,于海明之前也是被龙哥砍,之后捡起掉落的刀进行反击。且打斗中不知对方是谁,也没意识到他受伤严重,直到110来了才发现是王生娃,况且对方是经抢救2天后无效死亡。
2、死者家属:正当防卫还能把人活活打死?他们才是故意杀人。
>>律师观点
被告方:整个案件首先是王生娃先蓄意杀人,只是被发现了才杀人未遂。 王生娃若不是死亡,也会被追究故意伤人罪,他的死属于意外事件。而王铁柱和王玉成黑暗中也看不清砍人者手中武器,反击是为了维护家人的安全,没有意识到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死者方:此案和昆山龙哥案没可比性!整个案件已是终审判决,如果被告方有什么异议,就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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