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电费降价,涉及16.5户,一年节约近3120万。
9月18日,经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改局批复,该县电力销售价格即日起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价。
即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下调0.087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最低下调0.1088元,最高下调0.2328元。
据悉,该县是继江安县、南溪区之后,在宜宾市国家电网直供区范围外第三个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网同价的区县。
经测算,每年该县将约减少用电成本近3120万,百姓初享电力改革“红利”。
此次电价调整有二个特点:
一,长宁县原居民用电为0.6094元/度,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价后,电费降为0.5224元/度,旨在支持地方脱贫攻坚工作,惠及民生。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降幅最大。以长宁某超市为例,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该超市用电38万度,支付电费约40万元。本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下调后,该超市每年电费支出能节约近10万,大大降低了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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