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作为守护党纪的“啄木鸟”、惩奸除恶的“执剑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担当、体现能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护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上升到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安全感等切身利益的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应把常修爱党之心、忠诚之心作为第一操守;要把牢思想“总开关”,坚持在党爱党、在党信党,坚定理想信念,常补精神之钙,明党员之责、修党员之身、养党员之德,以政治素养的强化坚决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保护伞”往往隐匿幕后、深藏不露,发现、核查、深挖的难度很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变“被动等”为“主动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护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干净担当,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能忘记脚下的这条“群众路线”,始终“以百姓心为心”,与群众同甘共苦,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把关系群众利益的实事办好,把群众关注的好事办实,以实际行动惠及于民、取信于民,从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好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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