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党和国家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扫黑除恶”风暴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在此次行动中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一、要加大宣传发动,做到全面参与。黑恶势力具有阴暗属性,见不得光明,往往善于伪装,这就需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要让群众的眼睛代替干部的眼睛,全方面监督,全方面提供线索,在群众中形成“扫黑除恶”的土壤,让人民的慧眼识破一切黑恶势力的伪装,让黑恶分子无可遁形。
二、要善于捻针穿线,挖掘黑恶线索。广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要有善于发现的眼睛,在充分发掘问题的基础上,细心甄别,善于想象,要从细微处,从繁复絮乱处找到黑恶势力线索,全方面排查,绝不松口。
三、要敢于认真斗硬,绝不姑息求全。“扫黑除恶”要抓早抓小,对于那些临界分子,要强化教育,要主动将他们从涉黑涉恶的事件中解救出来,宽大处理。对于真正的黑恶分子,要坚决斗硬查处,要深挖问题到源头,流尽死水活水来,不管案件有多复杂,牵扯的人物多么有权有势,都一定要坚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决不包庇,绝不姑息。
(作者:达川区木头乡人民政府 综治办主任 龙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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