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房2015年就购买了通江人和家园的房子,合同写的2016年8月30之前给买房者承诺交房子,本人是2017年底售楼才交的房子,本人就是想问一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相关职能部门,对于通江县人和家园楼盘也属于欺骗消费者合法权益,没有按时交房,就没有办法了吗?在目前2018年9月底了,天然气都还没有通,请问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你们怎么旅行责任的?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相关部门吗?对于人和家园没有实力楼盘就没有办法了吗????那个部门管这个事情????期盼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回应,给一个普通老百姓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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