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狗年,也是人狗问题在风口浪尖上的一年。
这一年,恶狗伤人事件频发,网络上关于此类事件的争论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人们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是因为狂犬病是无药可医的。
城市要进步,宠物就需要系统的管理,我作为一只边境牧羊犬的主人,我会尽好我的责任,遛狗栓绳,定期检疫,不给别人带去危险和负担。我不希望巴中能立刻落实好所有犬只的管理,只希望能完善好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让我们有地方办狗证。
今天上午11点,我依次拨打了巴中疾控中心0827-5266955,被告知他们只管人的疾病控制,不管狗,让我找巴中动物检疫检测中心并无法提供他们的电话;
通话记录
我通过百度搜索,拨打巴中动物检疫检测中心0827-5223307后,接听的是一位男性执法人员,按照他的描述,执法人员只是执法,不了解也无法处理犬只的办证和检疫问题,建议我拨打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
我依旧只有通过百度搜索,拨打了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0827-2232211,接听的是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她表示我是第一个询问如何在巴中办理狗证的人,她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并建议我拨打巴中市农业局和畜牧局的电话咨询,当我询问到这位工作人员的姓名时,她说她叫汇凤(音译),并在我询问这两个字的写法时态度十分恶劣。
至此,我已基本没有耐心再寻找办狗证的方法,对这些行政部门踢皮球式的工作态度,我深感无奈,只能到麻辣论坛上,询问各位领导,巴中究竟该到何处办理狗证,也算是我对推进建设文明巴中的一点小小努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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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州区疾控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27日发表了 关于网友咨询养犬有关问题的回复,内容如下:
巴中市巴州区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网友咨询养犬有关问题的回复
三月就是三月网友: 你好! 你于2018年9月27日在麻辣社区咨询关于办理“养犬证”等有关事宜,现将你咨询的有关事项回复于你。 一、关于办理“准养证”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五条规定:城市(城镇)、近郊区、工矿区、游览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为犬只限养区。发生人、畜狂犬病的城市街道、农村居民点及其附近一至三公里范围内,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疫点。疫点所在的县(市、区),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疫区。与疫区毗邻的非疫区街道、农村,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防护带。
第六条规定:疫点禁止养犬。农村的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限养区内除警卫犬、军犬、科研犬、观赏犬、演艺犬外,一律禁止饲养其它犬只。限养区饲养的犬只,须经当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经批准养犬的,由批准机关发给准养证书。 因此,办理“准养证”属于公安机关职责,具体办理程序需咨询区公安分局。 二、关于犬只免疫的有关问题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七条规定:饲养犬只,犬主必须带犬到当地畜禽防疫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拴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规定带其到当地畜禽防疫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因此,犬只免疫具体事项需咨询巴州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区公安分局联系电话:0827-5238499 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827-5239433 区狂防办联系电话:0827-5237811 感谢你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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