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扫黑 人人有责 平安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蛀虫,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因此,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斗争的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决策部署,立足群众,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依法惩治一切残害百姓,破坏社会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打击一批又一批“保护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但扫黑除恶不仅仅政府和党的责任,还需每一位人民参与其中,做到扫黑除恶,人人有责。 在日常生活中,不一定每个人都会接触到黑恶势力,但大街小巷会看到关于扫黑除恶的宣传,经常接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的举报电话与举报邮箱,这说明这样的黑恶势力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存在的,我们需要去面对。有人会惧怕黑恶势力,并且认为与自己无关,不必惹火上身,以免“城池失火,殃及鱼池”这种利己主义思想往往滋生出黑势力,助涨黑势力的气焰。但细细想来,大家同在社会生活中交往,相互依存,总会在某一方面有所交集,所以我们又是一个整体。因此,无论任何人,不仅应该保证不会成为黑恶势力,欺压百姓,也绝对要保证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这样不仅是你自己,你的家人、朋友,整个社会,特别是那些正在积极生活的每一个人才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不论是作为政府官员的“人民公仆”,还是每一个在岗位上努力奋斗的人,都要有大局意识、全局角度的思考能力,自觉置身当前“清除黑恶势力”的大局中,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同打击“黑恶势力”,斩草除根,才能继续安定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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