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真正做到“打早打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稳定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齐抓共管、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的管理力度,依法清理整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有效治理市场乱象。以此为契机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执法,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融资类广告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净化市场环境,切实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三、排查清理重点 (一)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间投融资、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涉农、养老、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二)重点载体。除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传单、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等传统载体外,特别要重点排查通过互联网(包括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三)重点区域。重点针对商场、超市、城镇市场、农村集市、大型居民区、公园、机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人员密集或流动性较大的区域加强排查。 (四)重点内容。重点排查含有或涉及“授资理财”“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资产”“加盟积分”“养老投资”等内容,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内容的广告。关注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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