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开展以来,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全国各地宣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地的方法也有了新的方式方法。 深入搞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告、上门宣讲等方式,积极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成效,深度宣传报道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让每一户家庭、让每一名群众都知晓和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同时,通过加大有奖举报力度,要完善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彻底打消人民群众的畏惧恐慌心理。 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对于各自管辖范围内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要敢于下硬手,严厉打击。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打击黑恶势力长效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培育乡风文明,推动移风易俗,对一些村风不正、歪风邪气横行的村,要下功夫抓好村民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 在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基层,更应注重舆论导向,将监管与打击相结合,有效助推反贪反腐、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开展。必须出通过狠抓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问责,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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