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扫黑除恶”硬战 构建和谐安全社会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使公务员队伍里出现一些腐败分子,破坏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廉洁和团结。近日,在党中央领导下,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好“扫黑除恶”战。 打好“扫黑除恶”战,职能部门的重拳出击不可或缺。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充分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的同时,需要找准职责定位,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慎重研判问题性质,做到不枉不纵,确保依纪依法处理案件。 “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干部职责,主动担当起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神圣职责。作为基层党政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和觉悟,牢牢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识必须要宣讲到位、深入人心,竭力做到群众知晓率达百分之百。在发现涉黑涉恶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对于打击报复、诬告陷害问题及时澄清、坚决打击。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稳妥处置,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通常都心存畏惧、敢怒不敢言或者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发现涉黑涉恶问题时熟视无睹,不举报不参与,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因此,要想打好“扫黑除恶”战,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和安全,人民群众的参与尤为重要。人民群众需要改变思想,转变态度。在分析涉黑涉恶问题时,第一时间举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目前,我省“扫黑除恶”工作已取得一些成效,但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和蔓延,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维护好社会和谐与安全依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加大打击力度、改变打击方式,更重要的是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更和谐稳定的社会,让百姓安心,使祖国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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