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四川省珙县洛表镇麻塘村一社村民严书田,于2017年10月29日曾在12345市民 热线中投诉,受理编号为[201710290930] ,内容如下: 自川办函[2012]172号文件的颁布以来,宜宾市政府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意见第五(二)对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 但我家所属的洛表镇麻塘村一社的部份土地却遭遇一个问题,我家种了二十年的沿河土地,就因为社长的指认或部份社委签字,就收归集体所有,不在我家土地确权范围之内。因家人全部长期在外地打工,事前我家没有接收到任何的通知和询问,知道此事后,家人才请假上去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说,因为有部份社委签字,所以我家耕种了二十年的土地,就收归了集体所有。去找村委解决,村委的回话是这事最终要社委会或社员大会决定。 我想咨询的是,关于土地确权,社长或者社委就有权力直接指定和认定我家耕种了二十年土地吗。而我家耕种了二十年的土地(耕种二十多年无人对此提出异议),还要去开社员大会讨论,若社员大会的大多数人员,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 否认那块地是我家的,那我家的这块土地,就莫名其妙的没有了吗。 这何谈保持操持稳定、尊重历史?这还是依法吗,究竟谁可以代表法。 此后收到12345的回复:经向洛表镇麻塘村村支两委了解,严先生反映的土地权属问题有争议,洛表镇农办等相关部门将组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在向12345反映问题的期间,我们也去找负责相关问题的镇长,镇长一听说是我家的事,拒不理睬,弄得我家莫名其妙,我们是受害者啊!政府就是这样解决问题的吗? 12345回复后,我们有联系农办,农办表示我们的诉求是事实,事情正在处理,收集材料。之后我们一直在询问,也一直说在办理,至今事情也没有明确解决。 但今天听老家人讲,我家所属的土地,已经被人侵占且用水泥固化了地坪,理由是前社长说那块土地原本就不归我家的。社委、村委、农办,对此事无动于衷。 我想问的是,政府及其基层管理就是这样无所作为的吗,不说他们个人以扶贫的名义演戏骗取国家资金,就说颠倒黑白,让人强制占有我家耕种二十年且无人有异议的土地。任凭村霸、镇霸无所忌惮,政府或是12345就是个摆设吗?还是在欺骗、愚弄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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