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邻水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目前,我县城区出租车运价是2002由年县物价局核定的,执行的是起步价4元(晚5元,2公里内),每超出500米加收0.6元的运价,邻水县城区建成面积为21.1平方公里,若乘客乘车超过3公里应该收费5.2元,只要出租车是打表计费,表上显示的车费就是合理的。
(一)关于“去往龙腾御景、去往客运中心都要收费10元”的问题:
经调查,个别驾驶员时有不打表收费10元的现象,通过2018年3月以来我所开展城区出租车客运专项整治后,此现象有较大改变,我所执法人员已检查出租车1030车/次,处罚违规经营16起,经营公司对投诉服务质量40余件,经查实处罚30余件。
(二)关于“打组合,不进行打表计费”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其他乘客”,从节约能源及路面专用车的方面考虑,执行中原则要求必须在征得第一位乘客的同意下方可打组合,且必须严格执行打表计费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处罚,同时,根据《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违规经营的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扣分处理。另外,我们将督促公司加强教育管理,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