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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渠县大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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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控告书
  渠县大丑闻
  信访局保护黑恶非法行为
  乱作为干尽各种丑恶勾当
  四川渠县贵福镇金垭村王平土地被剥脱一事暴露后,当地包庇不解决被迫举报,贵福继续包庇仅凭口供作出了错误处理书。信访人不服于4月3 日向县申请了复查。信访局一样官官相护,想不了了之,拖到现在都不作复查意见书,包庇袒护非法剥脱土地权黑恶霸王行为。什么信访局?无视党纪国法,胡作非为,毫无原则,不讲依据,执法犯法 。现揭露其丑恶行径于后。
  开始我们预计信访局会包庇 ,将复查申请书寄给了县领导苟小莉书记,以为县领导交办的不敢乱搞。10来天信访局到贵福进行了单方面调查,没有调查问一声信访人 。超过30日没有作复查书,我们去问,复查办以为没有交他们,看有空子可钻,就说没有收到复查申请书 。我们说没收到,怎么去贵福调查了?徐刚科长马上说我们没有去调查。他们企图采取不承认就不作复查意见书。我们及时给领导写信反映,再去问,他们又变口说领导没把申请书交他们,转给了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简称高协办),是高协办主持调查的,由高协办给领导扯了回执的,我们只是配合他们去的。看多么丑陋,先不承认,后又编造谎言,说领导转错了,推到领导身上我们没办法,妄图欺骗信访人。当然我们又给领导反映,明明写的是复查申请书,绝不会转错,完全是瞎编。我们再次去过问,还是那样说。没办法我们直接去县委找苟书记。门卫马上把信访局长何文通知过来。局长说莫去找领导,再给一份复查申请书,我们再去贵福重新调查,给你们作出复查意见书。这样我们就回家等着。不几天何局长打来电话又说不予受理。什么局长说话变卦,这是欺骗戏弄侮辱信访人。我们继续给领导反映,不受理没有理由,调查了就是受理了。又再去信访局问,他们改口答复,先开听证会,再作复查书。我们说好,把证据拿出来,真相大白。可是回家等了好长时间没有响动。突然一天,贵福信访办来了两个人到我们家里叫签送达回证。一看写的不予受理,知道这是信访局搞的鬼,叫贵福送来麻痹我们签了就不受理了。什么东西都没有给一个,签什么回证?贵福已经办理完结了,还有什么回证要签?这是信访局造假证,我们当即拒签,他们阴谋没有得逞。我们当天就给领导揭发了公然造假证恶劣严重事件。之后再去过问,复查办说还是开听证会。因为贵福空口无凭,不想开听证会,一直拖,想拖过了事。我们又反映,问领导听证会究竟什么时间开。在领导干预下,最后不得不开。于9月20日 在金垭村开了一个走过场,做样子的评议会,把听证会变成了评议会。主持人就是信访局一个副局长,不公道不讲依据,我们一提到证据核心问题,不断打断我们发言,不让我们充分发表意见。避重就轻,我们辩驳,他们还派了公安压制,没弄清事实,就发评议单让评议员填写,我们还要发言,主持人强行宣布会议结束。会议怎么打压,怎么评议事先进行了预谋统一。这个会议就是一个打压会,包庇会,黑保护会。我们有依据不依,反而采信毫无依据,逻辑错误,空口编造的谎言。大家看,信访局都这么黑了,中国怎么不到处是上访?大量冤案得不到解决,哪有公正所言。而今不是毛时代,邪气压正气了。
  这就是信访办案部门包庇保护黑恶违法行为所作所为,卑鄙恶劣,丑陋可耻。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国罕见。因此强烈要求上级立案调查,严肃处理。不要再转到他们手里,要求派公道人士查处。还土地原承包人一个公道。
  王平 李成英 李季格 敬呈
  13208193099 20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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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李季格反映王平家土地未经其允许就被转到他人名下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自营达高速开工建设以来,信访人李季格多次代表王平夫妇(常住成都)通过口头和书面向村、镇和县上反映王平家其承包地未经其允许被转至他人名下要求享受高速拆迁政策,镇党委、政府和县高协办(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县信访局的信访事项多次进行了调查,最后并在其所在村由县信访局牵头,组织村民代表、人大代表和县、镇、村干部、退职老干部代表、法律工作人员等召开了现场评议会。现将具体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李季格,男,籍贯四川渠县,生于1951年5月30日,现居住地渠县三汇镇,系王平夫妇哥(王平妻子李成英哥哥)。
王平,男,籍贯四川渠县,生于1964年10月2日,现年54岁,身份证号码:513030196410023212,现居住地四川成都。
其妻李成英,女,籍贯四川渠县,生于1966年2月23日,现年52岁,身份证号码:513030196602233249,现居住地四川成都。
反映事项及诉求:
李季格反映王平、李成英夫妇因长期在外务工,其承包地未经其允许被转至他人名下,要求处理。
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其承包地未经其允许被转至他人名下的问题:2018年1月18日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家土地所在社的老社长刘代全(也是当年一手处理该土地当事人)调查核实,信访人家土地在第一轮承包时,户主是其父王宣,家中有5人承包田地,承包权在王宣名下,信访人(王平、李成英是王宣儿子、媳妇)成家后一直在营山县木垭镇开理发店,承包田地是其父母在耕种,农税提留是其父在交,至1995年由于王宣年龄增大,无劳动能力,王宣本人自愿将家中3个人的土地面积2.7亩交还至集体并不在承担缴纳农税提留,后社上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就将王宣退还给集体的的2.7亩土地发包给了本社刘八安一家并由刘八安家交农税提留,1998年第二轮土地确权登记至刘八安一家,当初信访人全家未提出任何异议,至今都是刘八安家在领粮食直补款,并且有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关于信访人主要争议被征用的0.4亩土地的问题。
此0.4亩土地在1995年信访人父亲退还土地给集体之前是信访人父亲家自留地属实,当初信访人父亲觉得自留地与包产田地距离较远,就将远处的自留地当成了包产田地退还给集体,而离家近的包产地成为了信访人父亲家的自留地,经本人自愿,村社干部同意了信访人父亲的要求,此后因刘八安一家人户口迁回原籍无承包田地,村社就将之前信访人父亲家退出的土地全部重新发包给刘八安(其中包括长磅田0.4亩被占争议土地)并在1998年土地确权登记至刘八安名下至今。
该信访问题于2018年3月通过国家信息系统交办过一次,我镇向信访人出具过处理意见书,同年6月信访人向渠县县委主要领导致信,领导批示县信访局、县高协办、贵福镇再次调查核实,并再次向信访人出具了处理意见书同时向县委主要领导递交了情况报告。鉴于两次调查核实,向信访人出具的处理意见书内容一致,故该信访问题在信访人没有提出具新的事由,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我镇不予受理。
四、送达情况
2018年8月4日,贵福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再次到三汇镇向李季格送达了《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向信访人说明了缘由。
五、结案意见
因信访人未提供相关的有力证据证明该土地是本人承包,我镇认定信访人所反映的相关诉求不属实,故建议结案。
附件:1、《不予受理告知书及送达回证》
2、《信访编号:2018011546987受理情况告知书及送达回证》
3、《信访编号:2018011546987处理意见书及送达回证》
4、《信访编号:2018011546987办理情况报告》
5、《信访编号:2018011546987其他说明材料》


四川渠县贵福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6日

发表于 2018-10-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政府说得全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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