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没我巴中的事,巴中要建秦巴省,巴中要成为省会城市,就目前发展情况看,巴中可能要建都,要宣布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在巴中基本不起作用,好像中央也领导不了巴中。最明显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巴中不能实施,第一:从1997年刑法修订后,巴中的“”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巴中市中级法院就不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法官的解释是巴中市的特殊减轻案都是由院长决定,审判委员会通过,这是巴中规矩,不能破坏“”。第二:至今巴中市中级法院不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超过追诉时效不得追究(无延长及重新计算时效情节)的规定,超过追诉时效期限7年的案件,巴中市中级法院坚持自诉自审作出有罪判决。3、巴中市中级法院自己制定法律,再审变更起诉罪名。(对于人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采用自我授权方式特别规定,允许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公诉案件可以变更起诉罪名)4、巴中市中级法院制定法律,允许不经起诉,不经法庭审理,审判委员会可直接作出有罪判决。彻底完全简化了刑事案件的所有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巴中就是几页废纸。这些都是巴中快要宣告独立的信号。看来中国真想宣告独立的既不是台湾,也不是西藏,而是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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