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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达洲好一新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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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顾国务院493号条例:1.火灾扑灭之后,应由政府组成由公安,安监,城建,消防,应急办以及工会(公选的商户和业主代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取证。分专家技术小组,责任小组,维稳小组及善后小组!并向社会公布小组的联系电话,以收集有关此次火灾引发的原因和证据,但事故受灾户一直排在调查组之外,有失法律的公平与公正。2.火灾事故已经过去3个月之久了,而政府却默许了好一新单方私自申请四川建科院在无受灾户派代表参与下对火灾现场进行鉴定清理,有违法律的公平,公正及准则。国家有关的职能部门没有依法评估和公布此次火灾的直接经济损失。火灾事故定性到底是一般火灾,重大火灾,特大火灾呢?政府没根据实际灾情上报中央,有满报,漏报之嫌 。 3.责任主体单位违规将车库改为冷库以及小门市埋下火灾隐患。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有关规定,谁主管,谁审批,不合法也不合规。政府,安监,城建规划,消防及主管单位商务局等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混乱等主体责任没有追究到位,至今没有向社会公布。国家相关的职能部门有慢作为和袒护好一新之嫌,望公检法深入调查取证,让责任人承担该承担的责任,让受灾户安居乐业得到应有的赔付。4.根据主体责任不落实就不放的原则,但政府默许了好一新单方面主导维修加固的倡导。而政府又不出文公示好一新单方请机构鉴定的C级部分D级的危房维修加固后使用产权期内再次产生次生灾害的后果谁负责买单及以后每年重新鉴定的损失费谁负责的政府文件。灾民们给予坚决反对。5.好一新2011年发生过一次火灾事故,火灾事故的原因以及调查报告,政府下达整改方案没有向社会公布,好一新到底有没有按照政府的安全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如果有?为什么此次火灾未能及时扑灭,而动用了四川和重庆16支消防大队,一千多名官兵,200多辆消防车,经过60多个小时的奋勇救灾才将大火熄灭,致使本次大火过火面积5万多平方。6.好一新单方面主导的维修加固是否得到政府的默许?如果不是怎么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有专职人员打电话或上门找受灾户谈判去签不平等的毫无保障的强制维修加固协议呢。如果是,政府应出文给予公示说明后续责任划分。百姓的合法的利益只能得政府的书面保障才放心。好一新以10前购铺价格来赔偿受灾业主的方式有违背商业原则及法律的准则。众所周知,同地段的罐头厂商铺政府拆迁价格总计都在三万多每平,而政府 难道只是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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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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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中国捷联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356271-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您好!现就您在《6-1达州市好一新商贸城特大火灾事故追责事件》贴文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严查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的问题。“6.1”火灾发生后,达州市、通川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施策,立即启动受损商家和业主的稳定与发展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将善后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截至目前,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业主、商家的共同努力下,虽还有较大一部分群众的诉求正在办理之中,但善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贵网友关注的“追责”相关事宜,达州市已成立塔沱市场“6.1”火灾事故调查组,下设追责组,目前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    二、关于“好一新集团强制要求所有业主签订被大火烧了60多个小时的危房进行加固维修”的问题。6月11日,利害关系人四川好一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依法共同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好一新商贸城大楼房屋质量安全进行鉴定。8月3日,达州市住建局主持召开塔沱市场“6.1”火灾房屋鉴定情况通报会,向业主代表通报了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和鉴定结论:好一新商贸城大楼安全性评级为C级,加固后可继续使用。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物鉴定与加固专业委员会的依托单位,是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的主编单位,在建筑物鉴定领域具有权威性。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按程序独立开展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业主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向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提出,或重新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此鉴定结论基础上,好一新公司依法提出对好一新商贸城进行“维修加固翻新提升”方案,经多次与业主代表及业主商议,9月18日,双方达成两套补偿方案供业主选择:一是“维修翻新+委托经营+贬损补偿”方案。二是“公平交易、自由买卖”方案,即:业主的门市(商铺)可以出售给好一新集团公司,也可以出售给除好一新集团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目前,300余名业主已签定协议。    三、关于“好一新集团公司马上要在复兴市场开业了,难道在达州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问题。2012年始,基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好一新集团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积极筹备外迁环城路外相关事宜,并于2015年选址通川区复兴镇新建复兴批发市场。好一新商贸城涉及众多商家的生产经营,也关系达州市民的生活需求。火灾发生后,恢复生产经营成为商家最迫切的愿望,也是市场和群众的需求。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众多商家与好一新批发市场达成协议,将入驻位于复兴的好一新农批市场。    再次感谢网民朋友对“6.1”火灾善后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本着为受损群众负责的态度,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并且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与业主和网民朋友有一个更为良好的沟通。    达州市通川区商务局    2018年9月27日

发表于 2018-10-15 13: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内容在此论坛发了很多次了。我看到相关部门针对楼主问题都作了回复的!个人觉得受灾业主不满好一新的赔偿方案,应和好一新诚心沟通解决,而不要把怨气撒在政府。

发表于 2018-10-15 1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新公司要对房屋鉴定,是他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该无权干涩阻止!业主不同意鉴定结果,也可申请重新鉴定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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