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排查检测。四川手机报报道后,关注的读者超过百万,家长们很赞成教育部门排查空气质量,同时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些情况。因宿舍气味刺鼻,师大一中麓山校区有学生集体住酒店。
>>新建宿舍气味刺鼻,学生集体住酒店
成都市民李先生告诉四川手机报,孩子在师大一中麓山校区上初二。学校新建的宿舍楼今年8月才完工,9月1日开学就让学生入住。虽然学校出示的检测报告显示,室内空气质量达标,但家长们闻着味道太刺鼻,纷纷拒绝让孩子住校。
学校最终与家长达成协议,不愿住校的就住附近酒店,费用由双方分摊。李先生孩子全班40人都选择了住酒店,其他班则有部分学生选择住宿舍。李先生说:“未住人的宿舍不开窗通风,学校说开了有味,影响住宿的学生,都不知怎么检测合格的。”
记者向该校办公室核实情况,对方称由后勤部负责。后勤部则回复:“学生已安排妥当,可到学校进一步了解。”而当记者赶到该校时,该校后勤部罗姓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而校办电话则无法接通。记者看到,该校新建校区内确有学生在活动,而工人正在布置绿化。有学生表示自己就住在新宿舍,随即被保安制止接受采访。
>>床铺家具味道大,孩子被逼蒙头睡
成都高新区优培祥龙幼儿园今年9月1日开园。“虽建好有一两年了,但里面的课桌、床、装修都是今年七八月份才弄好的,窗子也不通风,里面味道太大。”卢女士说,四岁半的女儿一到学校就鼻塞、打喷嚏,回家就好了。小朋友抱怨说,午睡时要用被子蒙住头“很痛苦”。家长要自费进行检测或增添净化器,但被学校拒绝。
记者实地探访,园方展示了一份8月2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抽检的10间教室,空气质量均达标。一名魏姓负责人表示,园方拒绝家长自费检测是担心会影响教学秩序,教室里已根据家长要求增添了植物。至于家长自费添置净化器,园方表示:不拒绝,但需要家长们协商一致。
>>检测合格仍有异味,家长要求二次检测
“学校都说空气质量检测合格,那为什么教室里依然有刺鼻味道?”李先生、卢女士等多位家长怀疑,学校在检测前进行了突击除甲醛,只是暂时降低了甲醛含量,希望权威部门能进行二次检测。
成都某环保科技公司高经理告诉记者,专业除甲醛最快3天就能完成,能使室内甲醛含量降到国家标准的一半左右,同时表示“肯定没法一次性除干净”。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学院副教授焦毅表示,室内除甲醛后,确实存在甲醛含量反弹的情况,因为甲醛一般需要3至5年才能挥发完。若外界气温增高,或者装修材料甲醛含量本身很高,则会加快反弹速度。
目前,记者已将家长反馈的情况分别转告天府新区和高新区教育部门,对方均表示,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将协调学校满足家长重新检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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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部署我省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排查检测工作。此次排查范围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投入使用或计划在2018年投入使用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含教室、实验室、音体美等功能室、学生寝室、食堂等),新采购的设施设备。
深圳一小学被质疑甲醛超标 有班级开学当天40人仅出勤10人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通报了近期西安、衡阳、深圳、德州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甲醛超标,学生出现头晕、流鼻血等情况。要求各地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对2018年新竣工交付使用的校舍、新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影响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的隐患。
据悉,我省本次中小学校舍室内空气质量排查检测,严格按照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空气质量(甲醛)的要求进行检测,重点检测甲醛等有害成份是否超标,也可根据需要检测其它项目。
省教育厅明确,本次排查检测采取“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全面排查、重点检测”的方式进行。各地要对新建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可能存在室内空气质量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于发现有学生群体性头晕、眼睛红肿、咳嗽、流鼻涕等异常情况的学校和区域,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疏散学生,开展空气质量检测。各地排查、检测工作原则上在11月中旬完成(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为准)。
同时,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将会同省级专业检测机构对部分中小学校舍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具体抽检方案另文通知),抽检样本根据不同使用时段、不同建筑装修材料、不同自然地理气候条件等因素选取。
省教育厅要求,严禁聘请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检测校舍室内空气质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许可私自进入学校检测并发布检测结果,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借题发挥、借机炒作,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对于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校舍,各地各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间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学校在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信的前提下,要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等平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 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于10月23日发表了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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