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的自然环境,让嘎措乡“保留”了人民公社制度
“这里过去是无人区。搬迁后,大家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创业的。”嘎措乡乡长罗布占堆说。 1981年,嘎措乡牧民告别了常年住帐篷和逐水草而居的日子,住上了自己修建的土坯房,开始了定居生活。 1982年,随着草场承包政策的实施,嘎措乡人民公社在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后,面临着解体的困境。当年,嘎措乡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全民投票,大家一致认为,面对当地严酷的自然环境,仅靠单个牧户的单打独斗,无法有效开展生产,更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甚至生存都会受到威胁。鉴于此,全乡牧民都愿意保留人民公社制度。 “升级版”的“人民公社”,让“社员”享受更加公平的“工分”
应当说,时至今日,嘎措乡只是仅仅沿用了“人民公社”这个名称而已,实际上,该乡的运作模式基本上属于牧民经济合作组织范畴。在广大牧民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生产资料、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在收入分配上,实行统一分配与多劳多得双轨制。同时,各种补充措施灵活多样:会手艺的有手艺分,搞市场经营的有经营分,教育工作者有教育分,搞管理的有管理分,甚至,对于一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人还有一定的补贴……实现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抓、户户能增收。
以上是转之垃圾桶你们组织无有之乡转发官媒的文章。你不要又说是地摊货。 这个集体,这个公社和毛时代的完全是两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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