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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深夜碾压到吸毒的坠楼者 车主被索赔1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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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苏南京。一年前,一名吸毒男子从4楼坠落,遭后方汽车碾过,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事后死者家属将车主和同车人起诉至法院,索赔116万多元。因原告方放弃尸检,无法查明详细死因,法院认定:坠楼和开车推挤都是造成死亡的原因。综合事实,法院一审判决车主承担70%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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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五岳散人

居然又是南京鼓楼法院……当年著名的“彭宇案”貌似就是该法院判的吧?


话说这个案子荒谬之处大家都能看出来,而且即使司机有观察不细的过失,在那种黑灯瞎火的时候也是情有可原,谁特么也不会想到车前面忽然出来的障碍物是从上面掉下来的。

开过车的都知道,我们观察环境一般真不看上方,尤其是晚上,上方落物只有一瞬间,灯光之下会让人觉得是光影效果。

这还不谈什么“原告放弃验尸”导致的证据缺失;死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因,司机任怎么也到不了70%。

但您知道为啥这么判么?这种混蛋判决其实就是“死都死了”的一种另类表现形式,而且我不知道您注意没有,不是这位倒霉的司机赔钱,是司机的任、保险公司赔钱。

看明白了么?这个判决其实就是个找人赔钱给死家属。这个司机倒霉且幸运的是有保险,保险公司的钱嘛,正好可以用一下。

这样的判决多好:死家属拿到赔偿不会闹;司机没有当场受到极大损失,最多第二年保费上涨;保险公司是大机构,钱也不是自己的。

一举多得的良好和稀泥,还有比这个具备更好社会效益的事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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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14: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认为无论谁拿钱。既然有法,就要依法。不要乱用法。作为法官,在证据不明的情况下,下结果是要受罚的。应因法官的错,另一方会受到严重的伤害。让另一内人让为法律不公。既然不公他们就不会守法。后果挺严重的。法官大人。

发表于 2018-10-24 21: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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