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切实把《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条例》的行为,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身为纪检干部更要按照《条例》要求,模范带头遵守党纪,严格执行纪律,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坚定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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