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我们从严治党靠的就是纪律和规矩,良好的制度建立了,我们还必须将它严格执行到底,才能实现我们制定它的初衷、目的,怎样才能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得以实现呢。关键在于执行它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者要做守纪标杆,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必须牢固树立“有权不可任性”的意识,严防“灯下黑”。让纪律“带电”,就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必须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起来,让每名党员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放在心间;必须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要做到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只要确保纪律尺度不松、执纪力度不减才能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才能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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