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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重庆女子在幼儿园门口持菜刀行凶 14名儿童被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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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0:09
把这个神经病一刀一刀割了都解不了这些人的心头之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0:11
无辜的孩子们,愿你们早日康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0:13
是不是神经病,都应该处死她,以除后患

发表于 2018-10-27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幼儿园的保安严重失职!管理幼儿园的上级部门不该批准条件差的幼儿园开业!

发表于 2018-10-27 03: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外面被坏人砍了那该谁负责任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6:22
我要是幼儿园老师,当场跟她拼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7:25
严惩犯罪,以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8:01
对无辜孩子下手,没有什么比你更渣的了!凌迟处死刑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8:04
你就是个天生的精神病!是非不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8:04
你就是个天生的精神病!是非不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8:06
出这么大的事,学校的保安干啥去了?老师干啥去了?可见这所学校治安也太差劲了!

发表于 2018-10-27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伤害孩子,真该死。这样的人当场打死也不过分哈,孩子弄在校外做操发生砍杀人事件,幼儿园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08:27
国家要把精神病人像麻疯病人一样找个地方隔离起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10:51
可怜的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11:03
又是一起报复社会的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11:06
s

发表于 2018-10-27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27 1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法律该修改了,不能因为精神病就不负法律责任,这种重大杀人案件就该枪毙,危害社会,也给家人造成严重负担

发表于 2018-10-2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罪该万死!但是她的杀入动机是报复社会还是想杀给她的冤大头看看!!在现实生活中她没有能力砍杀她的冤大头,所以转向比她弱小的儿童们......这是有关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7 13:04
打死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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