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龙泉驿区领导的一封信 龙泉驿区各位机关领导: 您们好! 纠结万分还是提笔写下这一封信。内容有三:一是感谢,二是问题,三是建议。 感谢您!近期,龙泉驿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龙泉驿的街道顿时豁然开朗,街道目测视觉效果拓宽了2车道!力度之大,执行之严,前所未有,“汽车人”无不双手双脚称赞,五体佩服。龙泉驿区的城市面貌也顺势提升了一个档次,可谓可喜可贺。 然而,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整治得当,众民皆欢;整治过度,众民皆伤!目前,许多自用非运营电动三轮车的群众均愤愤不平,怒议交通整治引起生活上许多不便,吐槽之余,也在期盼政府能尽快出台相应的解决方案。 相关部门指出,电动三轮车均未在国家工信部名目内,不能办理上牌,严禁上道路行驶。余以为,既然国家不承认,为什么不禁止生产?而生产出来后,为什么又不禁止销售?生产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谁批复办理的?既然生产和销售都没有违法处理,为什么购买使用就违法了?税都交了你一句“严禁上路”群众的血汗钱全部打水漂,放在家里当玩具?曾经整治超标电瓶车尚有过渡期,整治三轮车却直接封死,方式是否有所欠妥?希望各位领导能考虑一下。 最后,个人对电动三轮车的整治有几个小建议: 1.自用三轮车全部审核,驾驶人通过考核后发上路通行证并绑定,已有驾照免考,通行证有效期2-3年。 2.规划三轮车过渡期,过渡期后严禁任何电动三轮车上路。考虑三轮车使用寿命,建议过渡期放长。 3.出台相关制度,一旦发现自用车有运营行为,没收车并处以罚款等,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三轮车,给予计分,超过几分收回通行证,解绑使用人。同时,可以在办理通行证时签订协议书,发现运营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4.禁止销售任何电动三轮车,等目前现有三轮车过渡期使用报废后,不会再产生矛盾。 自用三轮车的人,无非就是为了方便自己出门。试想想,几公里的路,开汽车?浪费且不环保;坐公交,十分钟不来一趟,一来却来了三辆;骑共享单车,走到快到目的地了才发现一辆,扫码居然还是打不开的……除此之外,还有接送孩子、老人代步等问题。 解铃还须系铃人。希望龙泉驿区的领导能为民请命,在扫黑除恶的同时,踱步惩治电动三轮车的违规情况。 此致 敬礼! 市民小木 2018年10月26日 ===========================
编辑备注:龙泉公话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2日发表了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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