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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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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3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其犯罪成本必须大幅提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3
直接枪毙,还要害死多少人,重庆有案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2
这种人应该重判,自己不想活了,也想把别人的生命搭进去,支持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2
处罚太轻了,还是影不起重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1
应该政府出台相应对策,维护驾驶人安全才能保证乘客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1
这不是最后一例,还会出现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0
拘留太轻松了,这是黑社会人员才会这样做,应属这次扫黑除恶的对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9
这些乘客应严惩,万一出事得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7
应该判刑重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6
对于这样人就应该以谋杀罪论处,从重处罚,大概就不会有那么多作死的人打公交司机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6
这个欧打公交司机的男子应该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6
这种行为该严罚,,,招留它个畜迁一个月又有何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5
这种人直接发配边疆,永不回城,在那些没有人烟的地方,直到挂了为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5
夏弱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4
有次我在一个不熟悉的城市坐公交坐过站了自已都不好意思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31
不严惩何已有公共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29
既然喜欢以身试法,完全可以满足其原望,多给他们些法律制裁,对他们是最好的帮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27
这人渣旅客不判个十年八年不平民愤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20
这些人当真脑壳有包吗?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04
刑拘半年以上,立法太轻不足以震慑这些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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