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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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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21:42
这大妈在家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啊!家庭关系和邻居关系可能都很不和谐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21:42
应该三个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21:39
这种人十天太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20:54
绵阳大妈也在拉方向盘现在成了便饭,看来中国法律,法规应该要马上升级了,象酒驾一样升级到刑事责任才行,拉方向盘这样的人,危害公共安全罪所有人应该处于刑法最少一至三年的罪行,这样大家应该不会很想去做,拘留谁都想去一下,让大家死心就要按最多的关几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20:49
一些喷子视频都没有完全看完就在喷,如果是应为此事哪位大妈遗留在站台上三岁的小孩丢了,你们是不是又该骂司机不近人情了呢?所有不追求真实现实的事件正义评论都是伪正义,送你们这些喷子俩字:猥琐;再俩字:虚伪。再给小编几个字,哗众取宠,你为撒把原因一拖而过,不把事实真相完全用文字编辑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20:39
一帮 盲目的喷子,都不是为了真正解决事来的,都是想把事搞大,提升自己存在感在喷。
我个人觉得,公交司机与乘客发生争吵时,第一时间不要去讨论谁对谁错,而是应该以安全第一的行驶工作为责任,首要的就是安全停车,再来解决纠纷又何妨?难道先把车安全停下来对于公交车司机就那么难吗?公交作为服务型的职业,难道就不能先谦和听一下被服务乘客的真正原因吗?看是否紧急再作处理行不行?看看这位大妈遗留了一名儿童在站台上,是你们这些喷子也一样都着急,你们一样都会找司机停车,怪就怪公交公司的规定太过于死板,没有灵活度。其实我看公交司机遇到同事也还是经常随意停车上下的,就是对乘客不够灵活。现在这个时代,正真该思考的是公交公司对乘客的制度思维应该改变一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20:39
我认为公安部门应该好好反省,以前无论乘客怎样恶作剧,一概都归罪于驾驶员,不理不问斥责驾驶员,媒体也该反省,过分强调消费者是上帝,导致万州大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42
抓起来。。这样人还坐什么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42
抓起来。。这样人还坐什么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27
判得太轻了,妨碍公共安全罪。判他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24
应在电视上暴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23
希望以重庆的事故教育大家,并做好家庭宣传工作,希望悲剧不再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22
学法懂法守法,遵章守纪,作为乘客要尊重汽车驾驶员,更不能以言语行动伤害驾驶室,如此年龄还与驾驶员无理抓扯,当当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20
!太轻了,至少该三年,想想这是一车人的生命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16
对干公交车上乘客来说一句心里话,不管在有大的事以要等到司机把停到安全的地方,在解决问题才对,车上几拾个乘客就有几拾个冢庭,几拾个人的生命,这位大姐和我同龄必定不是没有文化吧!重庆的事件还人们的悲痛中,她没看电吗?不引以为见,仅然还出现这样的事情,抢夺师方向盘就是夺一车乘客的生命,还有路上的行人车辆想都后怕,这样的人应该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15
狗日的前骂不希取教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09
这种人拉去枪毙,如果在桥上去抢方向盘,不知要害车上的好多乘客,53岁了还不懂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06
关的好    法盲都知道不能抢司机方向盘  这种人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04
应该至少关一年监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9:03
这样的人应该拘留15天,没出事还好,要是出了交通事故可就不拘留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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