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刚过,国庆已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疑是给双节最好的廉洁“开胃菜”,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中秋、国庆本是欢聚一堂、情感交流之时,也是良辰美景、把酒言欢之机。然而,有的官员、干部被节日氛围感染,放松了身心,也放松了警惕、放弃了底线;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有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有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有的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有的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行为,让节日偏离了本质初衷,成为“四风”泛滥的重灾区、腐化堕落的集中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10月1日正式施行正是给广大干部群众敲响了警钟。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极大的成效,越是在精神容易放松的时候,越需要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越是在作风容易扭曲的地方,越需要加强常态化、体系化纪律建设。只有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才能还节日以本真,纪检机关要坚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广大干部唯有不忘初心、坚守正道,才能在检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时不退缩,在考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的觉悟时不动摇,永葆清廉自守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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