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说,在起诉书所指控的共谋盗窃之前,中国并没有掌握动态随机存储器 ( DRAM ) 技术,中国中央政府和国务院公开把 DRAM 和其它微电子技术列为国家经济重点。根据起诉书,被告之一台湾人 陈正坤 原为美光公司2013年收购的一家电子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长,后来成为美光公司在台湾一家子公司 美光记忆体 ( MMT ) 的总裁。MMT 负责为美光公司制造至少一种 DRAM 芯片。美国司法部说,陈正坤 2015年从 MMT 辞职,几乎立即开始为联华工作。在陈的安排下,联华与福建晋华合作,由福建晋华提供资金,联华将 DRAM 技术转移给福建晋华进行量产,技术由两家公司共享。陈后来成为福建晋华的总裁,并负责其 DRAM 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