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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河舒镇小板桥村高xx非法占地堆放砂石
行政处罚名称: 非法占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 河舒镇小板桥村六组高xx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擅自于2018年2月占用相如镇木耳坝村三社集体土地用作堆放砂石。经我局测绘室现场测绘,确定该堆放砂石点占地面积为1647.21平方米。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x国 ,处罚结果:
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二、自行搬移非法占用1647.21平方米土地上的砂石料,并恢复土地原貌。
三、对非法占用1647.2平方米土地上的行为处以2元/平方米的罚款,罚款总金额为3294.42元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5
处罚机关: 蓬安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 刘芳
(来源蓬安.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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