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有最新结果了。
11月2日上午10点,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题为《重庆公交坠江原因:司机乘客激烈争执互殴车辆失控》的新闻,详细还原了当时事件经过,并附有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大致经过是这样:女乘客刘某要到1号家居馆下车,因为道路维修改道,司机冉某提醒到新站点下车,但刘某未下车。车继续行驶时,刘某发现已坐过站。便走到冉某侧边,与冉某争执并语言攻击。争吵持续5分钟后,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上,争吵升级,刘某手持手机击冉某头部,于是引发双方动手互殴,动手约2秒之后,冉某往左侧急打方向盘,至使车辆失控闯向小轿车、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事情真相一出来,立即引发了各种讨论。
这个件事无疑是今天社会最精僻的缩影。
司机。
大妈。
乘客。
中途下车的夫妇。
我们都在同一辆车上。
全车的人除了中途下车的人,无一幸免。
这原本是一件可以避免的事,却毫无征兆地突然发生了。纵观现在的社会环境,事发不偶然。
司机。担负着全车人的生命安危,这是他义不容辞的职责。2012年4月3日,华商网报道了西安一位刘姓的公交司机在岗位上突发脑溢血,去世前他把公交车稳稳地停在站牌处,叫全车人下车。之后,他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去世。这就是一位司机应有的职业道德。
当刘某挑衅司机冉某时,冉某并没有遭遇生命危险,事态完全可控。比如,第一时间靠路边安全停车,熄火关门,报警。或者安全停车后,痛殴一顿刘某都行。但司机却赌气自杀式地把车开进河里,搭上了全车人的性命。所以,司机的违法行为应该负有主要责任。
大妈。大妈刘某因为道路维修,站台变更而不知道下车,甚至司机提醒后也未下车而坐过站。此后还靠前与司机争吵,并先动手攻击司机。刘某的行为干扰和影响了司机的正常工作,所以刘某也要负重要责任。以前坐车我经常看见司机头顶上有一行红字提醒:请不要与驾驶员聊天。
乘客。有人说最冤的是车上乘客,都被那位撒泼的大妈刘某害死了。其实不然,车上没有一位乘客是无辜的。大妈与司机发生争吵到动手持续了5分钟,在这长长的5分钟之内,有人下了车,但没有人前来劝解。行至二桥上,两人开始动手互殴影响正常行驶的时候,这些冷漠的看客仍旧没有私毫的危机感,仍旧没有人上来制止。全车人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最终,在众人的沉默中,全车人跟着两人陪葬。
如果在当时,有一位乘客出来制止。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吗?
这里穿插一个小故事:
2001年伍仕贤导演拍了一部电影《车四十四》,故事很讽刺。
有一路四十四路的公交车,开车的是一名女司机。一天开车途中遇到歹徒抢劫,歹徒不但把乘客票款席卷一口,还胁迫女司机下车,到路边的荒草地中意图强暴她。
危急时刻,只有车上一名男青年挺身而出,他呼吁车上的乘客一起反抗,但其他人都无动于衷。
男青年因为寡不敌众,与歹徒的争斗过程中,反被刺中了一刀,女司机也没能幸免,她被歹徒强暴了。
整个个过程中,车上的其他乘客依然冷眼旁观。
歹徒们完事之后扬长而去,女司机一个人伤痕累累回到了车上。被歹徒暴打后的男青年也打算上车,他对女司机的遭遇感到同情,也对自己的无能为力表示愧疚。
她向司机说,对不起。
可女司机却绝望地看着他,叫他滚,不许上车。随后司机丢下了他,载着其他乘客走了。
最后镜头一转,女司机把车开下山崖,原先冷眼旁观的乘客无一幸免。
有人作恶,如果是你,需要你伸出一只手的时候,你会这样冷漠围观吗?
像四川蓬安县仲裁院那两位仲裁员,看见作恶者在仲裁院办公室欺凌一位弱女子时都冷漠围观、无动于衷。警察调查案件时,还作伪证装着什么也没看见。
世上有多少事不关已的冷漠,就有多少助纣为虐的帮凶。
当身边没有公平正义可言的时候,最终的结局,就是一同坠入万丈深渊。
有网友也说,一件事情的发生,无法单单地以几个人的对错来判断,一定有它孕育的土壤和社会背景。比如国家、社会、个体;规则、制度、文化、道德、信仰、教育等等。
确实,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2018年11月2日
-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