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获北京户口后离职判赔31万!这些就业法律常识你必须知道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最近应该已经被秋招折磨得身心疲惫,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除了要关心竞业、工资待遇之外,最注重的大概就是户口问题了。
对于想留在大城市发展的异地户籍毕业生来说,如果找到了能解决户口的单位,一定很开心!但是每个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你可能忽视合同条款而承担法律风险。
据媒体报道,10月31日,非北京籍毕业生梁某因违约被法院判赔31万。原来梁某在2015 年毕业时顺利到一所中学应聘,随后而获得事业编制和北京户口。可是,一年后,梁某便离职,学校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违约金11万和人才引进费20万。仲裁支持学校请求,在梁某向法院通州法院起诉后,法院审结驳回梁某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违约金明确而具体,原告知晓违约之后应承担的后果,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条款内容真实,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属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
类似事件如果我们稍不注意,将来的某一天可能会发生在就业季的你们身上。而小编特此奉上常用的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以供大家在找工作时能够预防风险。
|| 谨慎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就学生毕业就业一事所达成的协议,用来明确就业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 三方协议有三大注意事项:
1. 三方协议具有唯一性,由学校所在省或直辖市的教育教育部门统一印制,学生不能同时与一个以上的企业签订三方协议。一旦签定,解约再补办,会耽误时间和经历。
2. 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生效期是签订三方协议起至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定合同为止。
3. 三方协议是办理户籍、档案转移的凭证。对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单位来说,三方协议是单位协助应届生办理以上手续的凭证,有了三方协议,就不用担心成为黑户。
|| 注意违约条款
在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时,其中均可能有违约条款,三方协议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利益,除了部分企业会在违约金的数额上特别规定外,一般违约金为一个月的工资,对应届生而言,一般不超过5000 。而在聘用合同中,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招聘成本,而在聘用合同中规定比较大额的违约金条款,所以应聘者在违约金条款上火眼金睛,如果过分高昂,可与企业协商更改。
|| 注意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有些应届生因为应聘岗位的特殊性和保密性,用人单位在会约定劳动者在终止和解除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等竞争甚的用人单位任职。但是大家注意,限制时间需要双方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两年。
但是,应届生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工作性质可能并没有设置竞业限制条款的必要,企业为了限制人才流动而附加该条款,所以应届生如果看到此种类型条款,一定要向企业说明,以免给未来离职招致不必要的纠纷。
求职不易,希望即将毕业的同学们都能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
最后,送大家一个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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