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津桥国际城是政府“棚户改造”重点工程,于2012年开建,与购房户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前”,但该楼盘自2014年下半年后就一直处于半停工状态。自2016年5月份起在部份楼盘主体工程刚完工,而楼下基础工程完全未施工的情况,业主被迫接了房,现在几百户人居住在一片建筑废墟上,业主每天面对的是建渣、垃圾、污水......,更有甚者有一栋楼连进户的路也没有,靠搭在悬崖和楼上的“吊桥”通行,安全隐患可想而知。
有幸从媒体上刚得知《巴中将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的报道,其内容中关于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有“无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将未竣工验收的物业、房屋交付管理使用”等项目。在此请问住建局的领导,该楼盘通过竣工验收了吗?这么大的楼盘违规交付使用了,你们知道吗?如果该楼盘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这次是否在你们的整治范围内?你们是否敢对该楼盘进行整治?
“法治”、“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一个无良开发商违法损害了上千老百姓的合法利益,业主竟然求告无门(不是危言耸听,业主多次找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的,都被相关部门打了太极),请问“法治”体现在哪里?继而为了政府“创文、创卫”的需要,用一块光鲜的广告布就将在一片建筑废墟上生存的老百姓与繁华的城市隔离开来,请问就“和谐”了吗?
但愿能借《巴中将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的东风,撤掉那块隔离着破败与繁华的广告布,让老百姓真正沐浴在“法治”而“和谐”的阳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