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应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学习党纪国法,学习执纪监督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的学习,明确工作的重点、任务的重心、达到的目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不忘根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能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做到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 二、加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惩戒力度。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关注“黑恶势力”的新动向,定期梳理排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对其坚决给予惩治打击;同时深化暗访巡察工作的力度,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好长效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三、做好对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等现代化的信息传播手段,将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宣传,树立起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的底线,知道做了黑恶势力“保护伞”就将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同时对纪检监察战线中涌现出来的不畏艰险、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干部进行通报表彰,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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