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局乡领导签意见,按照法律法规办,八十老朽不让贤、职工维权几十年?
强烈请求制发规范性红头文件,让年轻人冯家冬代替八十岁法定代表人,不发红头文件,工商局不变更营业执照。
几十年前,县、乡政府指派李国良当长河乡镇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年已经80岁,稳坐官位不愿让年轻人干,是什么原因?原来,该企业虽然停产停业几十年,但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土地、门市、房屋还没有被当官的吃完花光。他们不顾职工长期去北京告状,原来是有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从下面羞羞答答、模棱两可的批示就是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乡镇企业是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企业,根据政企分开的法规,2018年10月11日下午,企业在政府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乡政府委派社区领导汪凯参加会议指导。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七人,包括冯家冬、黄世斌、张诗茂、朱利明、蒋涛、周孝纯、代四。会议邀请了胡代国作法律指导。
到会职工通过充分讨论举手表决选举冯家冬为新的法定代表人,李国良不再作。
特向政府请示报告、请依法审查并发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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