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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泔水喂猪 ,金城镇一猪场业主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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泔水喂猪 ,金城镇一猪场业主被处罚

微观仪陇|一辆满是油污的三轮车,不时穿梭于金城镇的大街小巷,将泔水打包后装入专门的容器,拉回猪场饲喂生猪。

2018年11月12日晚,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组织辖区派出所、市监所、城管办、畜牧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成功截获一辆利用三轮车运输泔水饲喂生猪的案件。经调查,车主陈某涛(化名)金城镇华堂村人,在该村开办养猪场饲养生猪,长期利用三轮车运输的泔水饲喂生猪。

经报批立案,仪陇县农牧业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查实,涉事人陈某涛(化名)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行为,违反了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64号公告规定,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47条第6项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仪陇县农牧业局执法人员在金城镇共摸排利用泔水饲喂生猪的猪场有25家,主要分布在金城镇华堂、金印等村。该局于10月24日已对这些养猪业主送达《仪陇县禁止泔水养猪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饲喂泔水的违法行为并对圈舍进行全面消毒等措施。“对继续使用泔水饲喂的养殖户将快速立案查处,动物检疫部门不出具检疫证明,屠宰企业一律不得收购和屠宰。”仪陇县农牧业局执法人员说。(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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