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令状丨 仪陇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改造提升项目负责人称12月5日完工
今日仪陇| “我们一定要团结协作、真抓实干,集中优势资源,强化管理落实,克服一切困难,一定在12月5日前完成各项任务。”11月16日,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现场负责人任杰,在仪陇县2018年县城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上庄严承诺。
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是仪陇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也是市民热切关注的焦点。该项目自今年8月开工以来,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多次到项目现场检查督导,并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11月16日,仪陇县再次召集各项目负责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要求项目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对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进行再部署、再督促。
任杰介绍
宏德大道、琳琅大道已完成道路下面层沥青混凝土铺筑,绿化、安装等工程已完成85%,骑游道、透水混凝土面层、人行道、公交站台等将于11月底前完成。任杰在大会上承诺,一定要在12月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程施工。
来源:南充日报 马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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