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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守在其家门凌晨1点才离开[已回复]
成都一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守在其家门凌晨1点才离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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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48
业主是对的!物业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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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8
物业公司都是皮包公司,吃屎的还把拉屎的堵了,现在的物业公司太没有素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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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8
家门口属于公共区域,那我们为什么买房有公摊面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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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8
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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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8
成都最近严打,马上过年了,不管你多么占理,只要先动手就要被抓,文明处置争议,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最后那么一点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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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9
你只管在门口首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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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9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出台政策措施约束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别让物业公司演变为合法的黑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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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9
配套设施不完善,尤其是安全设施,导致生活不美好,住行不方便,谈什么管理费用,另行聘请请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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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9
物业都是只管收钱,几乎都不作为,遇到要赔钱的时候都梭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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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9
。还是自己农村修吧!谁敢管!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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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9
花钱请的狗还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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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49
这种行为我觉得不好。因为开发商承诺的没有兑现,他这属于欺诈欺骗行为,物业更不应该去催收。弱势群体得不到大家的帮助,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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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0
城市房子送我也不要,物管费,水费,停车费,还是农村好,不要物管费,水费,停车费,没那么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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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0
不合法,应当抓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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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0
把物业取消了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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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0
国家物权法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收费只是针对小区公共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绿化维护,环境卫生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用,不能用任何借口拒交,如果物业公司做的不够好,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向社区,街道或房管局申诉或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但业主必须按时交物业费并补足未交部分。也就是说任何情况下业主拒交物业费都是错误的,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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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0
家门口是公共面积,但是这个公共面积是业主的,有物业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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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1
你家门口你家的地盘,给你妈逼的钱,物业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利???国家法律在哪里?业主可以自行商讨适合自己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优胜劣汰,管理不好滚蛋,但是不代表你麻痹的物业说的算,你算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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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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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1
既然物管说是公共空间,那物管在催款的时就应该在半空中,不应该坐在业主家门口。(公摊面积是业主给钱买的)。不过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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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2:51
1、被骚扰的业主不存在欠物业费的问题,截止2018年10月底的物业管理都交齐了;2、是有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该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是按当时万科所谓TOP系的标准制定的3.98元每平,但是该小区修建了三分之一就因为开发商的原因烂尾三年,小区居民是在戴着安全帽的情况下被交房的当年承诺的小区配套公建没有提供,小区居民要求降低物管费标准不合理吗?3、万科在这个小区的建设、规划更改、精装质量及整改、管理上对已购房业主是极尽欺骗、威胁、利诱手段,这样的公司还自称转型做“美好生活服务商”?简直贻笑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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