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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一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守在其家门凌晨1点才离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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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0
小编你好,能否把我们的情况也反应一下,彭州置信逸景苑五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0
一群神经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2
物业服务不周,业主有权拒交物管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3
现在的物业都是只知道收钱的从来没想到如何来为业主服务的,说白了物业本来就是由小区所有业主请来的东西不完善肯定人家不会给物业费的,喊办事的时候拖拖拉拉收取物业费就积极得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4
谁的家门口的公摊面积应该是所于业主的空间、总不会是外耒人员的公摊面积吧`如果那样的话、谁都有权把业主门口当住\业主还过日子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4
完善好设施做好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又怎么会拒绝交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4
支持不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5
亲身感受:很多事业主是弱者维权无门属无赖之举守门收费不恰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5
小区就没有哪一处不是业主花钱买了的,物业站的每一地方都是业主的,物业敢接或者签,开发商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小区,他们就有义务帮着完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6
警察叔叔帮的是物业我们这边!只有呵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7
业主家门口属于公摊面积,不至于属于公共空间吧。这些公共空间业主都是花钱买了的,物业没有花任何钱。物业只是拿了业主的钱代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7
本来就是,物管不作为,法律根本就不支持业主采取不交物业费方式维权!业主花了那么多钱买房子还要老老实实交物业费受物业不作为绑架!我认为法律应该有所规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9
你来我家门口试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19
不交物管费,已侵占小区所有业主的权利,不仅要催收还应交迟纳金。我认为物管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22
垃圾物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25
家门口楼梯走廊都属于公摊面积大家一起都出了钱的不属于公共地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26
现在的物业就TMD强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26
反正钱去了,搞好才能归还房主,才是正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27
该管理,该维修的屁都不放一个,屁事不做,光知道收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7:28
物业管理不作为的多,大部分是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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