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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一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守在其家门凌晨1点才离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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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2:38
这种做法不合理不合法,这种行为就在叫侵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2:38
我覺得我們國家的法律是跟有錢人制訂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有錢,穷人沒錢只能受傷害,還要給錢。所以农民更穷。有錢的人犯法,他有錢,有人給錢就沒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2:41
土共侵犯人权、物業土共的不合法黑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2:41
这是物业还是流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2:54
有些物业就像我们欠他们的一样!!!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要有物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3:03
么共地也是咱们业主出钱买的,胡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3:22
关键是现在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好不好都觉得收费是理所当然的,不交费就是业主不对。你去外面消费,不好可以不去了,小区里你不可能说我马上卖房吧?只有不缴费拒绝服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3:22
关键是现在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好不好都觉得收费是理所当然的,不交费就是业主不对。你去外面消费,不好可以不去了,小区里你不可能说我马上卖房吧?只有不缴费拒绝服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3:38
是啊中国的法律都是保护有钱有势人的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3:46
我觉得,不合法,因为买房的时候,那个平方数十算上了公区面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3:53
现在安置房都没房产证以后如果有变动怎么办一句话不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3:56
现在的物业公司非常混乱,国家应该出台政策管一下,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选择也很混乱,存在大量的微腐现象没领导管理,有的业委会用比选方法选择物业管理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规定,政府部门也让其通过并认可,真的不知道地方政府怎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01
物业本身就是畸形的产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6
林叶:
首先要看开友商是否存在售房时旳书面文字承诺或配套设施的图示显示,,若有这便是开友商违约;反之便是客户违约。但双方在此事上的做法皆欠妥,最好应双方互相摆事实、讲道理、谁的錯谁改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4:46
开发商修好房与一家所为物业(变相收取保护费的一个集体)达成协议强加于业主收取一定费。请问这个物业全体业主认可没有?堵在业主门口就有涉黑行为。物业所用办公场地属公摊面积,应与市场出租价给全体业主租金。业主的公共场地所营业得到的各种效益应与业主分探。天下业主都要明白物业公司是请来给业主服务的不是请来做大爷的。不听话可以炒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5:12
东苑B区的物业更烂.勾结业委会签订阴阳合同,拒不公示,黑起吃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5:36
物业属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整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6:27
我真不知道现在的物业公司拿了有多大的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6:28
喜欢守着就守着呗,有人坐在门口帮你保驾护航,小偷都不敢上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2 16:30
现在国家应该好好的整顿物业这一块,我们小区的物业也是管理的非常差,小区里面像自由市场,一会儿纹眉纹眼线了在哪摆摊?一会儿是卖床单的,一会儿是卖刀具的,一会儿是卖门的,真的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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