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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带孙儿是乐趣,养父母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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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反者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爷爷奶奶带孙子又成了潜规则,违反了就会受到子女的处罚。
  近日,成都市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拒绝赡养父母的案例,一个男子因为父母没有带孙子,就拒绝给父母生活费。法院判决后,他又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书,结果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父母带孙儿是乐趣,可以带,也可以不带。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不管不行。
    附录:男子因父母不帮忙带娃拒绝赡养,宣判后不付赡养费又获刑

11月22日消息,成都市蒲江男子祝某,因琐事和父母感情恶化,拒不赡养父母,今年被双亲一纸诉讼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定其该付的赡养费后,他仍然一拖再拖。9月,蒲江法院对祝某进行司法拘留。11月21日,法院再次对其进行公开审理,并判处其拒不执行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祝某和父母的关系一直不好,父子矛盾等琐碎的家庭矛盾,在这个家里是司空见惯。祝某结婚后,婆媳关系使得祝某和父母的关系更加恶化。祝某抱怨,父母不帮他和老婆带孩子,多年的积怨,让他也不愿承担起赡养年迈父母的责任。

由于祝某的父母年事已高,无法外出劳动,又无人赡养,只得将儿子告上法庭,一家人对簿公堂。蒲江法院判决,祝某应付其父母赡养款共计7万多元,判决书下来后,祝某又开始耍起了花样。在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追查中,发现祝某银行卡内有足额的存款。但祝某便迅速将9万元存款进行了转移,期间,还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而且态度及其强硬。
9月4日,蒲江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祝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祝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1月21日,该拒执罪案件在蒲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蒲江县首起因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而被提起公诉的案件。蒲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祝某作为有义务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而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致使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蒲江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祝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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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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