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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狗,砸瘫路人| 狗主找不到,无人认责| 网友再呼吁:给狗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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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7
公安破不了案,由公安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7
私家车可以喷字,狗身上就可以文(身)条码。要养狗,你就要对狗负责,对他人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7
这件事狗是无辜的 它也是被抛弃的受害者  有人想要至它于死地。 只不过运气好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7
什么都要爱狗人士背锅吗,这明明是那些所谓禁狗的人干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7
小区就应该禁止养狗,如果业主要养,狗主人就应该与物管签订责任书,以后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该由所有养狗者担责。凭什么让所有住户尤其是没有养狗的住户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7
小区严禁养狗,到处是粪便,人都没有养成要习惯,还去养狗帮助狗养成个习惯,太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8
这家狗主人还不如一条狗,敢养狗确不敢出面担负责任。法律也应该升及了,要不然这个社会将变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8
狗被人甩下去可能性大,城镇应禁止养狗:一影响卫生;二传染疾病;三危兽人。有人待侯狗比侍侯他父母子女还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9
救了狗狗一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9
抓住那条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9
怎么会找不到主人、如果是杀人案一会就破了、小区监控查不到吗、如果监控查怎栋楼都没人养狗那条狗就是有人用麻袋装进去的、我们这里以前就发生过这么一回事、一条狗把人叫了、也是找不到主人、原来是一个人毒狗没毒死用袋子带进小区、放出来把人咬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9
若是在公共场合饲养的,实在找不到狗主人,那么公共场合的负责人就应该承担责任!公共环境下没有公共环境负责人的允许,或者特意强调不能养狗,那么属于这个厂房的公共环境就应该负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09
现在这社会人都养不好还养个什么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11
就算找到狗主人,没钱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11
跟我的命运一样,我父亲前些日在一个私人包工头那里干了一天活,被摔成了高位截瘫,这个包工头的活是经过多人转包过来的!现在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和后期的赔偿费,我担心包工头之间推卸责任,影响正常的治疗!烦死了!连包工头的身份信息都没确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11
为啥不说有人虐待把狗扔下来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12
遇到这种事真的想骂一句脏话。前天早上我带着大女儿小儿子小区外面散步,突然楼上丢下垃圾丢到我女儿头上,当时非常气愤。吼了几句没有人承认,我们这是6层楼的小区。而且就在小区正大门旁边,我就去找门卫看监控,门卫说监控不到那里。无语了,,,只有自认倒霉。。。这些人太没有素质了,小区物管也有毛病,就大门旁边都没有监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12
确实,养狗的注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12
养啥狗哦`有这钱做公益该多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12
小区又不是某一个人的人的,凭什么不给养!当然不爱的会说,凭什么给养!那么就对了,各人管好各人,不养的就不要说了,要养的自己放家里!看好,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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