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动物本身并不可厚非,在大讲特讲“爱心、人性”的环境下,特意夸大其变异的“爱心”是否已经变态。到底是人的生命健康高于猫狗?还是猫狗高于人的生命健康???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见“爱猫狗胜过关心自己父母”,狗伤人狗主人不承担责任上法院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样的狗主人能叫“有爱心吗?”既然那么有爱心,别人被你的所爱伤了你就主动承担“爱的责任”有何不可?在他们眼里,猫狗最多只是把猫狗当成他们的玩物而已。
许多城市不是不让在人口密集区域点杀家禽吗。
为了国民健康安全
强烈建议:城市(包括城郊结合部)人口密集区域,严谨饲养动物。让有着强烈责任感的爱狗爱猫人士远离集中人群去充分展示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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