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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狗,砸瘫路人| 狗主找不到,无人认责| 网友再呼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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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狗,砸瘫路人| 狗主找不到,无人认责| 网友再呼吁:给狗上牌
天降大狗,砸瘫路人| 狗主找不到,无人认责| 网友再呼吁:给狗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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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5
我一直在想 没有什么查不到狗主人的 不防先从那幢楼查起 至少谁养过狗 我就最讨厌养狗又不付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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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6
应该将所有小区每栋楼的窗口都该装上摄像头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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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6
应该带牌,交卫生费,无绳放养,应罚款,咬人狗,重罚主人,社会重视,制度严格,出事前抓,不要事后管,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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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6
万一真是一只狗野狗呢,没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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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7
养狗的确定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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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7
这是犬只自己跑的?看来不现实,犬恐高,那基本属于认为,要用人肉精神,收索扔犬者(或者对犬只管理不善者)。嗯,找那些护犬人士,绝对查得出来:谁不爱狗,谁虐待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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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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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2:38
满衔放药物一个个搞死,养狗的不是人而是狗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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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9
很简单,出台法律规定必须上狗牌,办理宠物身份证,狗脸识别系统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狗就可以得到保护,否则被人抓来宰了烤肉不需要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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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39
大家好:现在的人已经忘记自我了,人和狗的位置已经分不清楚了。所以必须对狗进行强制管理,全部进行芯片植入管理,每只狗每年缴纳管理费用5000元。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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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2:39
医药费太贵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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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40
必须给狗挂牌,小区内养狗太多,到处拉,太恶心,像这样的,应该状告公安局,没有立案处理,调取全城监控,查找狗的去向,抓住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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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40
强烈建议国家出台政策措施,让养宠物的必须办证挂牌方能养狗,对于无证无牌的流浪狗统一管理至收容站,这也是对他人,对自己,对社会一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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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40
因为,不爱犬,若是人为的,其行为已经对人身有伤害了,所扔狗者,要有刑法及民法执行条款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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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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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2:41
爱狗人士在哪儿呢?你出来发声呗!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根据公平原则就是整栋楼的住户赔偿嘛,只是无辜住户会觉得很冤枉。狗难管呐、养就好好养,别用爱狗名义捆绑又不管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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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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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2:41
国家应该立法,给狗带牌,没有牌的狗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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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41
必须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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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41
应该给狗上牌,采集狗的血样和血型,做在数据库里,完善狗的身份信息,这样才能查找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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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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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2:41
这就是中国的法制社会连这点小事都查不清楚吗无语了农民就是命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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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41
法不责众 众人承担 本就是自相矛盾的定理。整栋楼,没有养狗的用户能排除一个就排除一个。少冤枉一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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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6 12:41
狗对养狗人来说胜过父母、子女!如果狗被人伤了主人就会立即出来,要求天价赔偿;如果狗伤了人狗主人便是缩头乌龟了!狗跳不过1米的高度?这说法是不是代言?!狗主人当了缩头乌龟,只能整幢楼主垫背了,让他们去骂那缩头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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