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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3次被偷?物业不该负责吗?警察又该起到什么作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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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天府新区城南名著4栋租客。有一辆电瓶车在小区车棚被偷,当时刚买回来还没装锁,物业帮忙寻回。

第二次电池被偷,物业说车不在库与他们无关。

第三次车既在车库,又有警报和上锁,但是又掉了。物业说他们没收看管费,不负责任。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前告诉我们他们不负丢失责任让我们提前预防。

劲松社区的居委会同志说不归他们管,让我们找物业,中和街道的警察说因为物业没收费,所以他们不能出面协调,协调作用也不大。

这样的意思就是我们老百姓该自认倒霉吗?但是我们也上锁了,也停在车库比较隐蔽的地方了。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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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6日发表了高新区公安分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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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3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8-12-6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电瓶车被偷的问题,经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12月4日10时40分,中和派出所劲松社区民警到位于城南名著进行走访调查,情况属实.已就此事对物业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定期复查,已将此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民警已就此事对物业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定期复查,已将此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其失主来派出所报警做好笔录. 由于您未提供联系电话,无法与您联系并告知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党警官 联系电话:8565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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