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内车辆停放及货车行驶线路的公告
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交通秩序,现将车辆停放及货车行驶线路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禁止车辆停放的路段
望云路、宏德大道、琳琅大道车行道全段;滨江大道与宏德大道T型路口以北至望航路路口。
二、小型汽车可临时停放的路段
除禁停路段外,施划有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停放时应顺行停放、车头朝向一致且不得压线停放。
三、货车可临时停放的路段
(一)停放路段。在货车专用停车场未对外开放前,货车可在以下路段的一侧临时停放(具体停放方位以标志牌提示为准)。
1.城北:从望航路开始向北至航电方向区域的道路。
2.城东:以云水路为界(不含云水路)东部区域的道路(思德大道除外)。
3.河西:除兴业大道行车道以外的道路。
4.城南:以永丰路为界(不含永丰路)南部区域的道路。
(二)停放要求:靠路沿停放,车辆应做到后侧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完好、清晰。
四、货车(指危化品运输车、中型及中型以上的货车、拖拉机、农用车)入城的规定
(一)禁入时间:每天7时30分至22时不得驶入。
(二)禁入区域:严禁货车从新南路向北进入嘉欣路、琳琅大道、仁和街、望云路、春晖路;严禁货车从新南路向西进入滨江大道;滨江大道与永丰路节点至滨江大道与望航路节点路段禁止货车通行;严禁货车从嘉陵江二桥、渔田路驶入滨江大道;云水路与人民路T型路口至云水路与紫云街节点路段禁止货车通行。
(三)通行线路:城南向城北、城东方向的车辆经新南路、嘉陵江一桥、兴业大道、迎宾大道、嘉陵江二桥、渔田路、人民路北段进入思德大道、望月路;城东向城西、城南方向的车辆经思德大道、人民路、渔田街、嘉陵江二桥、迎宾大道、兴业大道、嘉陵江一桥、新南路行驶。
五、对违反停放、禁入规定的处罚
(一)在设有禁止停车交通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
(二)在临时停车泊位内逆向停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
(三)未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内,车身超过停车位或者一辆车占据两个停车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罚款150元。
(四)车辆驶入设有禁止驶入交通标志标牌路段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
本公告自2018年12月2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来源|仪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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