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青山山北村的一个还房工地。打人老板姓鲁。因为工人都不是本地人,路途又遥远,在工地上逗留了几天要工资。而且只结算了一小部分,其余工资不一次性结清,找了青山当地主管部门,也报了警,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出事前一天也报了警,警察和老板谈了过后,说的第二天全部拿完。第二天老板出现,翻脸不认人 ,工人找他们拿钱,他们要走,对方老板和余几人身强力壮,并且放出狠话,工人与其发生口角纠纷,后一位工人被电棍打了继而其中一人用砖把头打破导致休克。现目前已经在营山人民医院。还在检查, 伤情未定。回龙派出所一位姓罗的警察,没有做笔录说的等人清醒了再做笔录,然后就走了。从受伤到现在,该家属在打人那边的水电工哪儿拿了一万元,打人者从送到医院就没有再管问过。人也不现身,打电话对方态度很恶劣嚣张。说随便怎么个,其他工人找到当地政府,继而要工资,接通电话老板说的可以发工资 ,但是医药费这些都要从拖欠工资里面扣,他承包的建设工地是国土局发包的聚集地工程,根据其他工人口述,此工地材料与各方面都当中偷工减料和疏漏很多,想请问一下各位主管部门,当今法则社会,和谐社会,怎么能容忍打人者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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