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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武汉男子闯入高速路被撞身亡,法院:司机担责四成,高速公路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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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闯入高速路被撞身亡

  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担责四成,高速公路无需担责

  武汉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收费站出口闸杆拉起,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被一辆小车撞倒身亡。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承担主要责任。但陈某家属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未尽到管理义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肇事司机承担40%责任,陈某承担60%责任,高速公路无需担责。

  2018年1月24日晚8点半左右,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汪集高速收费站出口闸杆起来时,越过闸杆进入高速公路。当晚9时10分,广水男子许某(化名)驾车正常行驶在江西回到广水高速公路上,而此时陈某已步入高速主道,车行至湖北武英高速公路武汉向41KM+00M处与陈某发生碰撞,陈某当场死亡,许某的车辆受损,事故现场惨烈。经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责任,判定陈某承担主要责任,许某承担次要责任。

  随后,陈母将许某、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行使的是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责,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因阻止行人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属于安全管理工作,所以该工作并非高速公路管理处的法定职责。

  因此,新洲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陈某其母交强险保险金11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9万余元,合计20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网友热议

  @胖子:司机明明是受害者啊,应该去索赔,为什么还要担责40%?

  @倚剑走天涯V:司机正常行驶为什么要负责?高速公路管理不善,让行人上了高速,没责任?

  @桃花还再开:收费公路只有收钱的权利,没有需要承担的义务?不解为啥司机担责四成,而高速公路无责任,难道不是管理不严责任更大吗?

  @Simon_Lue:这个案子又成了和稀泥,钱保险赔了,但公正没了。

  @Marvin:一个人爬进动物园的笼子,被老虎吃了,都怪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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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国家开的,师机也是国家的人,只因一大一小,当然就只能拿个小的来说事,

发表于 2018-12-3 18: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凭啥子负责?法不责罚。言外之意高速公路上可行人?

发表于 2018-12-3 18: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人不守规为何总是要司机担责,公平何在?

发表于 2018-12-3 1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妈抱着孩子下楼梯,不小心松手将孩子掉在梯上死亡。应该将楼悌诉上法院。

发表于 2018-12-3 1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哈,司机没有责任,主要是高速公路管理不善。,法院这样判有失公允,真的是好心伤人心。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8-12-3 1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高速路上行人擅自闯入出事,车辆不负责嘛?或者只承担人道主义责任,不明白哈

发表于 2018-12-3 18: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收费站要负责,被车撞死的人主责,司机不应该负责。否则,不守規矩的人更猖狂,悲剧将更多!

发表于 2018-12-3 18: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3 1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在高速公路上看道的警示牌上面写着,“行人私自上高速后果自负”,不知道是那些杂种在放屁,出了事就让司机来负责任,

发表于 2018-12-3 1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3 1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该死,应该陪汽车修理费,中国的法律搞不懂

发表于 2018-12-3 1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是乱的,不可能做到平等,法官是死者一家人

发表于 2018-12-3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就是法,规定是规定,有些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个事应该又造事这自行负责,管理者没错,司机没错,错在造事者,

发表于 2018-12-3 2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公路管理处明显是管理不善!让步行人进了高速!没责任吗?这是在推脱责任吧!!唉!你一个小老百姓等于一只蚂蚁!一只蚊子!高速管理处好比塌方的山体!你这些蚂蚁蚊子些能从缝隙中逃脱的就逃!逃不脱的自认倒霉吧!!!

发表于 2018-12-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逻辑实在有点不符合实际                                                                       

发表于 2018-12-3 2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高速管理方应该当责,如果是高速中间横跨进入高速方可以不当责,不是高速管理人员从收费站进入,这就是高速管理不当应该当责!被撞人自己占主要责任,师机责任由保险公司出!

发表于 2018-12-4 08: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4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冤枉,死者活该,责任不清,法院不公。

发表于 2018-12-4 1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司机开车风险太大,正常行驶都要担责,行人过错导致事故也要司机赔钱,而管理只收钱不担责。这种现象即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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