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澎湃新闻报道,浙江省高院和浙江省检察院于近日出台《关于办理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进一步细化两高有关枪支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并作出量刑区分,提出三种情形下可缓刑或免罚。要求在案件审理中充分考虑涉案情节,并综合评估社会危害,坚持主客观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受到了舆论称赞。
福建刘大蔚走私仿真枪案、广东玩具小贩王国其被控贩卖仿真枪案、天津老太赵春华摆射击摊被判刑三年半案、特别是近日,一对江西籍夫妻因在网络平台售卖丛发牌高压气瓶,被被河南范县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决14年……近年来,涉枪案频频发生,枪支认定标准过低,入罪门槛过低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浙江此举可谓正其时也。
“大老虎”一贪污就是上千万,乃至数亿,最多判刑几年;官员一个错误决策就造成几亿、几十亿、上百亿的巨大损失,最多也就是易地做官或引咎辞职或严重警告。而老百姓弄只气枪,尚未产生什么严重危害就被判刑好几年。长期以来,执法区别对待,官松民严的现象一直为公众所诟病,不但严重影响了法治的公平公正,更是影响到了法治的进步。
众所周知,2001年最高法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09年修改;后来两高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为气枪入罪松绑,但未解决枪支认定标准极低的根本问题,以致于天津闹出了老太摆射击摊被判刑的笑话,确实令人深思。
其实,近年来类似的奇葩判决不止这些:2015年河南大学生小闫掏鸟窝被判10年,2016年内蒙古农民王力军贩卖玉米被判刑,2017年深圳男子出售6只鹦鹉被判5年,河南农民秦某在田边挖了三株野草(兰草中的蕙兰)被判刑3年……司法对老百姓如此苛刻,对当权者那么宽容,实在到了不能不正视的时候了。难怪有学者称赞“浙江省司法机关的这个文件,目前是最先进的,建议全国的法院检察院推广”。
毫无疑问,浙江此举是司法的一大进步。然而,让人不解的是,这几年面对频频出现的这些因枪渉罪被胡乱判刑的法治笑话,全国有几十个省区,浙江和其他省份所依据都是同一部法律,为什么现在只有浙江与时俱进敢为天下先,率先走在了全国的前沿?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这个严格不是脱离实际的苛严、乱严。近代著名政治家、学者、诗人赵藩的“攻心联”曾云,“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大秦严刑峻法,认为什么都是杀人的凶器,甚至连戍卒不能如期到达戍边目的地都要判死刑,结果呢?
浙江细化枪支量刑标准严把入罪门槛,但愿能引起举国思考。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能老觉得老百姓不偷都像贼,总拿民众当罪犯,关键是要管住权力,对公权力提高警惕、严防死守,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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